市场报讯(吴贻伙 童卫)本报曾经报道的黄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吴洪明(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昨天在芜湖市中院开庭审理。截止到当日下午6时左右,审判长宣布暂时休庭,明天继续进行审理。
吴洪明系黄山市人,曾担任旌德县委副书记、黄山市徽州区委副书记及区长等职务,1993年3月至1998年2月历任歙县(隶属于黄山市)主持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后担任黄山市副市长。2001年12月,调任蚌埠市副市长。2006年2月,吴洪明当选为黄山市政协副主席。
据了解,去年6月,省检察院在指挥查办蚌埠市土地系统渎职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了有关线索而随即对吴洪明进行立案查处,这也是近年来因为涉嫌渎职犯罪而被检察机关查处的最高级别官员。
吴洪明所涉嫌的犯罪事实主要发生在其任蚌埠市副市长期间。检察机关指控称,吴洪明在担任蚌埠市分管土地、规划、城建、企业等工作的副市长期间,在两起土地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违规审批,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达6000多万元。此外,其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开发商等相关单位和企业的贿赂人民币74万余元、日元10万元、美元1.2万元、欧元2000元,以及购物卡、红木家具和高级手表一块,并为之谋取利益。检察机关认为,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吴洪明对于大部分受贿犯罪的指控都予以承认,仅对个别收受钱物行为的定性提出了异议。今天法庭调查的焦点集中在关于其滥用职权的指控上,吴洪明及其辩护人坚持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滥用职权罪。昨天的庭审从上午9时30分开始,至下午休庭时,法庭调查全部结束。今天将进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