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挖眼恶魔”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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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阜阳“挖眼恶魔”被判死刑
并判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8.2万元 罪犯当场表示要上诉
 

 

  市场报讯(姚恩邦 石中原 邢一峰 傅杨 邢一峰 傅杨)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阜南失眼少女杨丽一案”终于有了结果。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上午分别向被告人和受害人送达了一审判决书。被告人史效建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阜阳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8.2万元。 

  阜阳市中院于8月1日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昨日上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4月5日上午10时左右,被告人史效建在前往临泉县滑集镇捡破烂途中,遇到去看望外婆的受害人杨丽(化名)、杨梅(化名)姐妹俩,便尾随受害人到一条偏僻的乡间土路上,乘无人之机,对受害人进行袭击。为怕受害人事后认出自己,被告人史效建用手残忍地将杨丽的双眼球抠出,随后将其强奸。在其实施犯罪过程中,因另一名受害人杨梅不断哭闹,丧心病狂的歹徒又残忍地将年仅3岁的杨梅杀死。

  法院认为,被告人史效建尾随被害人,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奸淫被害人,致使被害人重伤,情节恶劣,又故意剥夺了一名无辜儿童的生命,手段特别残忍,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严惩。阜阳市中院遂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史效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被告人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向法庭提出的被告人史效建智力发育迟缓的辩护意见,由于证据不足没有被法院采纳。宣判后,被告人史效建当场表示要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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