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讯(本报记者) “2000年买的商品房,7年了还没有拿到土地证,以至现在房子也无法卖出。找开发商时才发现土地不归开发商所有。”日前,省城席女士苦恼地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
据席女士介绍,她于2000年在合肥市五河路61号双岗菜市综合楼买了一套住房,但一直未能拿到土地使用证。2003年合肥市逐步开展城镇住房用地发证工作以来,席女士就一直期待能拿到属于自己的土地证。直到今年7月份,席女士打算卖掉自己的商品房。“买房者一听没有土地使用证,当时就不买了。”这下可急坏了席女士。于是席女士找到小区开发商,但开发商告诉席女士,此土地不属于开发商所有,而是归原中市区建委(现在为庐阳区建设局)所有。这下可让席女士傻了眼。无奈之下,席女士和其他住户又找到庐阳区建设局,但工作人员却让他们找开发商。“现在我们居住在此楼的40多户人家真不知道如何才能办理到土地使用证。”
记者为此事联系了庐阳区建设局,建设局一名负责人称,这件事他们也是最近才了解到的,而席女士反映的问题是原中市区遗留下来的,该建设局领导会积极与开发商联系,积极解决此事,让该楼的住户尽快拿到土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