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事故原因影响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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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事故原因影响保险理赔

牛颖惠 整理
 

【案情简介】一天夜里,车主胡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称,自己在外地发生交通事故,要求保险公司尽快做出理赔。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立刻联系并安排当地分支机构的查勘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查勘,随后胡先生选择在当地的修理机构进行定损修理。事后,当地的交警对此次事故开具的事故认定书显示,该起事故胡先生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对事故进行了详细调查以后,做出了拒赔的决定。胡先生对此不满,于是拨打调解委员会电话申请调解。

【调解经过】 保险公司在调查中发现,当事双方对造成事故的原因和过程描述并不相符。调查结果显示,胡先生和朋友在事发当日经过一个路口时,由于事故中的对方车司机在等红灯时未能踩死刹车,险些与胡先生的车发生碰撞,胡先生对此颇为不满,所以对司机进行了指责,双方由此发生了激烈的口角。胡先生在气愤冲动之下,开车追上了对方车辆,随后加大油门与对方车进行了碰撞。而胡先生始终对造成事故的原因进行隐瞒。

调解委员会在了解到上述事实经过以后,结合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以及法律、行业的相关规定,向胡先生说明了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最终胡先生接受了调解委员会的意见,双方的争议纠纷得以化解。

【案件评析】 在本案例中,违规驾驶并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不仅是对自身的不负责任,同时也造成道路交通安全的极大隐患。依据保险合同条款约定,在上述情形下,保险公司不负责对车辆损失进行赔偿。

【相关规定】 一、《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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